答:留抵退稅新政(14號公告)規(guī)定,納稅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將已取得的留抵退稅款全部繳回后,按規(guī)定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、先征后返(退)政策。納稅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、先征后返(退)政策的,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將已取得的增值稅即征即退、先征后返(退)稅款全部繳回后,按規(guī)定申請留抵退稅。
上述規(guī)定中的一次性全部繳回,是指納稅人在2022年10月31日前繳回相關(guān)退稅款的次數(shù)為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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